(招標編號:CHDTDZ046/16-JL-033)
一、 招標條件
新能源產業相關項目攀枝花東區銀 江光伏發電項目監理服務項目已批準,招標人為攀枝花華電電力開發 ,項目資金為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 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 招標采購項目 2.2 項目規模:光伏總裝機容量50MW 2.3 招標采購項目工期:建設服務期11個月,缺陷責任期24個月(含竣工結算等收尾工作)。詳見招標文件技術部分。 2.4 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招標項目名稱為攀枝花東區銀江光伏發電項目監理服務,為一個標,主要監理范圍包括攀枝花華電電力開發 攀枝花東區銀江50MW光伏項目工程。詳見招標范圍說明。 標段編號 標段名稱 招標范圍 標書售價(元) CHDTDZ046/16-JL-03301 攀枝花東區銀 江光伏發電項目監理服務 攀枝花華電電力開發 攀枝花東區銀江50MW 光伏項目監理服務。 200 我公司標書費發票為增值稅普通電子發票,招標代理服務費發票可選增值稅普通電子發票或增值稅專用發票(紙質發票),投標單位可登錄 業務系統,在“電子招投標>開票信息登記”菜單中設置招標代理服務費發票類型;在“電子招投標>發票管理”菜單中查看及下載電子發票。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攀枝花東區銀 江光伏發電項目監理服務】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3.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中國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 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須具有電力工程專業監理甲級資質或工程監理綜合資質。 8.投標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至少具有2項50MW及以上光伏發電項目監理業績,并提供合同掃描件(每個掃描件均應包括合同封面,簽訂時間,服務范圍頁,簽字蓋章頁等內容) 9.招標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連續三年虧損的投標人;投標人注冊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來一直虧損的投標人。 10.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
項目 聯系人:李工
咨詢電話: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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