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杭錦能源塔然高勒煤礦電力監控系統采購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1)項目概況
塔然高勒煤礦位于塔然高勒礦區北部,行政區劃隸屬鄂爾多斯市杭錦旗,礦井采用立井開拓,共有主立井、副立井、回風立井三個井筒,集中布置在工業廣場內,低瓦斯礦井。塔然高勒煤礦已取得采礦許可證,核定生產能力10.0Mt/a。
本項目需采購杭錦能源塔然高勒煤礦電力監控系統相關設備,安裝一套軟件接口開放的煤礦電力監控系統,實現“協同運行+無人值守”智能供配電功能,具備地面及井下各變配電點電氣設備遙信、遙測、遙控、遙調、遙視信息的實時監控與電力調度功能,具備電子掛牌功能和故障診斷預警功能,具備順序控制功能、一鍵停送電、電子操作票、防誤操作和遠程閉鎖功能,具備數據采集、數據辨識、運行監視和峰谷電能計量、能耗統計功能,具備防越級跳閘保護、遠程漏電試驗、選擇性漏電保護、在線故障錄波、電能質量分析功能。井上下主要變電所裝設門禁系統及電纜溝、電纜夾層測溫裝置。裝設云臺攝像頭,具備云巡視功能。建設安全供電專家系統,實現負荷統計與整定計算、校驗等功能。
(2)招標范圍
更換現有地面和井下高(低)壓配電設備的綜合保護裝置;安裝電力監控系統;建設杭錦能源公司電力監控系統總平臺,接入塔然高勒煤礦電力監控系統、塔然高勒礦井北部風井場地供電系統所有數據,并將數據接入智能一體化管控平臺;安裝防越級跳閘系統;安裝電能計量系統;安裝弧光保護系統;安裝視頻監控系統;安裝門禁系統;建設安全供電專家系統。通過硬件設備的更換和軟件系統的部署構建塔然高勒煤礦智能供配電系統,具體內容見《第五章 供貨要求》。本項目招標范圍包括設備及材料的采購、運輸、卸車、保管、安裝、調試、數據接入、試運行、驗收工作,通過智能化中級驗收、系統檢查及試驗,完成設備監造、人員培訓、質量缺陷修補、質保期服務等,一切以實現塔然高勒煤礦智能化供電,通過政府、集團中級智能化驗收為目的,無論在采購范圍中是否說明,均包含在此次招標采購范圍之內。本項目劃分一個標段。
(3)服務期限: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內完成安裝、調試、驗收等工作。
(4)服務地點:塔然高勒煤礦地面及井下。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為電力監控系統主要設備(包括煤礦電力監控系統軟件、高壓智能防越級綜合保護裝置、礦用高壓智能防越級綜合保護裝置、礦用低壓智能防越級綜合保護裝置)的生產制造商。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煤礦供電監控系統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書(MA)。
(4)投標人須同時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許可類別和等級須為承裝類四級、承修類四級、承試類四級及以上資質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3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具有電力監控及防越級系統或煤礦智能供配電管理系統或煤礦智能供電系統或電力監控系統的銷售合同業績2份,且單份合同金額不低于人民幣300萬元。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本項目不接受。除煤礦電力監控系統軟件、高壓智能防越級綜合保護裝置、礦用高壓智能防越級綜合保護裝置、礦用低壓智能防越級綜合保護裝置外,其余貨物可以外購。代理商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3-20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3-2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