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江公司2×1000MW二期擴建工程進口調節閥及減溫減壓器設備采購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九江電廠2×1000MW二期擴建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建設廠址位于九江市湖口縣東北側約16.8km的銀砂灣工業園區,東側即湖口縣與彭澤縣兩縣交界處。距離西南側的九江市約37.5km,距離東北側的彭澤縣城約21.5km。廠址用地主要為規劃建設用地,部分為旱地、水田、水塘及其它用地,無基本農田。一期已建成2×1000MW機組,分別于2018年6月20日和7月7日機組并網發電。二期擴建工程計劃建設 2×1000MW 級機組,廠址位于一期工程擴建端的預留場地上,廠址用地已基本平整。二期工程的建設可充分利用港口、路口的有利條件,具有煤源可靠、煤炭運輸距離短、成本低,煤電流向合理的優勢。本期工程建設2×1000MW國產超超臨界二次再熱燃煤發電機組,同步建設煙氣脫硫、脫硝裝置,并留有擴建條件。
2.1.2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九江電廠2×1000MW二期擴建工程配套的進口止回閥招標項目,包括鄰機加熱管道止回閥、五段抽汽至除氧器止回閥、輔汽至給水泵汽輪機調試用汽止回閥、二次低溫再熱至輔汽止回閥等。
2.2 其他:交貨期合同簽訂后10個月。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2)投標人為代理商的,須提供制造商針對本項目的唯一代理授權書。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6年3月至投標截止日(以投運時間為準),投標人所投品牌產品須至少具有國內1000MW及以上等級火電機組調節閥(供貨范圍至少應包含凝結水再循環調節閥或除氧器水位主調節閥)的供貨合同業績2份,且均已成功投運1年及以上。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從投運時間至投標截止日滿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本項目只接受進口品牌設備制造商或其代理商投標,如投標人為代理商須提供制造商的授權書。同一個制造商對同一品牌的設備,僅能委托一個代理商參加同一標包投標;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時參與同一標包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3-04 15: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3-1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