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共劃分一個標段(包)。
2.1.1項目概況: 寧東第二發電有限公司位于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所轄靈武市境內。廠址地處寧東煤炭基地鴛鴦湖礦區內,位于銀川市東南直線距離約90km,靈武市東南直線距離約40km處,北靠鴛鴦湖礦區,西距鴛馮公路約4.0km,南臨馬家灘鎮約6.0km。現廠址區域土地荒蕪,植被稀疏,沙化嚴重。地勢較高,地形平坦、開闊。
寧東第二發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寧東二期)2×660MW超超臨界間接空冷燃煤發電機組于2015年9月6日開工建設,分別于2017年8月31日、12月26日轉入商業運營。
受國際和國內經濟形勢的影響,煤炭資源的價格不斷上漲,發電成本日益增加。另外,受煤源緊張的影響,2021年國內部分城市存在拉閘限電的社會問題。可見,火力發電廠拓寬燃料來源,降低燃料成本,成為承擔“保供”的社會責任和改善經營狀況的當務之急。寧東二期積極響應國家和集團要求,與寧煤集團簽訂長期煤炭購銷協議,《 寧東第二發電有限公司2022年煤炭購銷合同》中規定,96萬噸的外購長協煤,其中包含70萬噸煤泥。計劃實施鍋爐煤泥干化改造項目。
2.1.2招標范圍:投標人負責為寧東二期新建一套煤泥干化系統,包含在寧東二期卸煤溝旁綠化用地處新建鋼結構煤泥干化廠房(含勘察、地基處理),廠房尺寸約為長70m×寬20m,堆料場尺寸約長30m×寬120m。其中化漿系統:長16m×寬10m×高9m,面積160m2;新建鋼結構脫水房:占地長16m×寬24m×高7m,面積384m2;新建鋼結構暫存倉面積:長16m×寬20m×高6m,面積320m2及煤泥池化漿系統、均質系統、壓濾系統、干煤泥暫存區、清水池、堆料場修繕等以及系統內外的所有電氣、熱控、機務、信息、消防、暖通、土建、接地、管網(生活水、廢水、雨排水等)的設備、設施的設計、供貨、安裝與調試。
2.1.3計劃工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10個日歷天內完成所有工作。合同簽訂之日起30個日歷天內完成勘察設計;勘察、設計后90個日歷天完成土建施工及設備到廠;設備到廠后80個日歷天完成設備安裝;安裝完成后30個日歷天內完成試驗、調試;試驗、調試后30個日歷天內完成性能試驗;性能試驗結束,整套試運行30個日歷天后在20個日歷天內完成所有資料歸檔。
2.1.4項目建設地點:寧夏回族自治區靈武市馬家灘鎮韓家溝村 寧東第二發電有限公司廠區。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證書;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火力發電)專業甲級資質證書;或工程設計煤炭行業甲級資質證書;或礦山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證書;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證書。
(3)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資質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發電工程EPC或煤炭工程EPC(合同內容須含煤泥或污泥或污水的處理工藝)的合同業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工程建設類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證書。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發電工程EPC或煤炭工程EPC(合同內容須含煤泥或污泥或污水的處理工藝)項目的項目經理(或項目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設計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煤泥或污泥或污水的處理工藝項目的設計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設計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建筑工程專業)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煤泥或污泥或污水的處理工藝項目的施工負責人(或項目經理或項目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施工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重要提示】一級建造師證書有效性判斷標準(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規定):
(1)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級建造師統一使用電子證書,紙質注冊證書作廢。
(2)一級建造師打印電子證書后,應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未手寫簽名或與簽名圖像筆跡不一致的,該電子證書無效。
注:母子公司資質業績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12-27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1-02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