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地點:山西省朔州市神頭鎮(神頭第二發電廠)。
2.2 機組容量:2×500MW。
2.3 計劃工期: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滿一年,具體以甲方通知的時間為準。
2.4 招標范圍:本項目需對山西神頭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2*500MW燃煤機組 2024 年產粉煤灰、爐渣約 151.5 萬噸進行運輸和無害化處置,由乙方 從甲方灰庫、渣倉下口使用全封閉式運輸車輛將灰渣運輸、裝卸、倒運至無害化處置地點堆放并進行處置,處置過程滿足國家相關安全、環保要求。
2.6 提貨地點: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區神頭鎮山西神頭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現場指定位置。
3. 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須為具有獨立履約能力和承擔法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3.2 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近 3 年(2020 年 11 月至 2023 年 11 月)1 項及以 上 30 萬噸及以上粉煤灰或爐渣的運輸或利用或處置相關業績,提供證明材料(提供合同封皮、簽署頁及相關主要內容的復印件)。
3.3 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投標方經營相關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和環保部門批 復文件;具有可消納本項目粉煤灰、爐渣的存儲場地或在本項目合同期內可持續直接利用能力證明,且必須滿足環保檢查及相關要求,提供證明材料(粉煤灰、爐渣存儲場地所有權證明,如果是租賃的存儲場地需提供租賃合同,如果是直接利用的需提供能夠證明為直接利用的合同)。
3.4 財務要求:近三年每年凈資產大于 0。
3.5 否決項包括供應商的以下情形:
3.5.1. 近 三 年 內 被 列 入 國 家 應 急 管 理 部 認定的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 ”,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3.5.2.在信用中國網站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3.5.3.按照供應商管理相關規定,應在規定范圍內停止授標或取消采購活動參與資格,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對于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將在采購評審、中標公示、合同簽訂等關鍵環節 進行復核,如存在違反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情形的,不予授標或不簽訂合同。上述 否決投標條款所涉及的事項,接受社會監督,投標人及其利害關系人可按照招標文件載明的方式進行舉證。
3.5.4 可能導致供應商資格或合同履行能力喪失的其他情形。
3.6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以上)的投標人不得同時投標;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時投標。
3.7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開標后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資質進行審查,資格條件沒有達到招標文件規定要求,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至 2024 年 1 月 3 日 17 時(北京時間,下同)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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