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招標內容
此次淡水管拱橋改造為浙江浙能溫州發電有限公司廠外部分:9號拱橋(北岙村南巖洞邊)、11號拱橋(繆家灣水閘旁)。因其存在倒塌隱患,需將原拱管橋作非開挖定向鉆下穿河道改造。管道運行壓力為1MPa左右,供水能力為1080t/h左右,按“原規模、原標準、原功能”的原則,保證供水管線正常供水。詳見技術規范及施工圖。
二、投標資格條件、要求
1.是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2.投標人具有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企業經理、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企業技術負責人)“三類人員”A類證書,(若存在兼職情況的,必須提供相關任命文件予以說明),企業分管安全生產副經理企業的任命書。
3.擬派項目負責人具有“三類人員”B類證書。
4.在投標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現任項目負責人(包括工程總承包項目中的施工負責人)的,不得以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身份參加本次投標。在建合同工程的開始時間為合同工程中標通知書發出日期(不通過招標方式的,開始時間為合同簽訂日期),結束時間為該合同工程通過驗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5.擬派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有“三類人員”C類證書,人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質[2008]91號《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的規定。
6.投標人在公司存在“不良行為”,被列入供應商“黑名單”或作“暫停使用”處置的,且該處置仍在有效期內,不得參與本標段投標。
7.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
8.投標人業績:投標人自2021年01月01日(時間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至投標截止日,具有定向鉆拖拉管施工工程合同業績。【業績證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復制件,合同復制件至少包含首頁、簽字蓋章頁以及能體現業績要求具體表述的頁面】。
9.3. 項目負責人業績:自2021年01月01日(時間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至投標截止日,以項目負責人身份,完成過的定向鉆拖拉管施工工程合同業績。【業績證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復制件和竣(交)工驗收記錄(報告),業績具體要求以竣(交)工驗收記錄(報告)所載規模為準,如竣(交) 工驗收記錄(報告)所能承載的證明內容不能完全體現業績要求的具體表述,須同時提供其他相關的竣(交)工驗收資料,其他相關的竣(交)工驗收資料,僅指竣(交)工驗收階段及之后簽署的工程資料,如竣工圖、工程價款最終結算憑證等】。
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
三、招標文件獲取
招標文件出售時間:2024年04月28日 09時00分至2024年05月08日 17時00分。
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未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m.yzpb.com.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以公告詳細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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